IPO被否案例内控审核关注点
证监会 日期:2022-12-07
证监会 日期:2022-12-07
被否案例审核关注点
(一)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板块:创业板
发审会上关注的与内控有关的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自然人合资成立“海燕号”,为发行人初加工业务的重要子公司。“海燕号”、“海燕号”负责人与客户三方之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部分资金从“海燕号”流出后通过客户流回“海燕号”;“海燕号”收入确认及采购入库原始凭证大量缺失;不同客户的收货地址集中于“海燕号”负责人经营业务所在的维尔康市场,而客户实际经营地址位于全国各地。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三方之间资金往来的合理性;(2)“海燕号”业务收入及采购单据大量缺失的原因和相关收入的真实性;(3)“海燕号”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性、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大连兴强、东港富润、大连港铭是发行人主要代工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供货。上述代工厂毛利率较低,净利润为负。报告期内,大连兴强存在向发行人员工支付大额款项的情形,合计 7,276.44 万元;东港富润在收到发行人款项后存在大额取现情形;大连港铭的资产来源于发行人子公司,且其实控人系该子公司原生产经理,大连港铭未提供资金流水。请发行人说明:(1)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等情形;(2)相关采购的真实性、采购金额的准确性;(3)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的规定。请保荐人说明核查程序的完备性,取得证据的充分性,核查结论的严谨性。
(二)苏州维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板块:创业板
发审会上关注的与内控有关的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多次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同期,发行人自身通过民间借贷、向员工借款等方式进行资金周转。请发行人说明:(1)实际控制人是否仍存在大额到期债务未清偿的情形;(2)防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板块:深交所主板
发审会上关注的与内控有关的问题:
发行人因存在“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被禁止3年内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事项产生的具体原因,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相关整改措施及有效性;(2)禁止公司3年内参加军队釆购活动是否对发行人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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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板块:创业板
发审会上关注的与内控有关的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自然人合资成立“海燕号”,为发行人初加工业务的重要子公司。“海燕号”、“海燕号”负责人与客户三方之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部分资金从“海燕号”流出后通过客户流回“海燕号”;“海燕号”收入确认及采购入库原始凭证大量缺失;不同客户的收货地址集中于“海燕号”负责人经营业务所在的维尔康市场,而客户实际经营地址位于全国各地。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三方之间资金往来的合理性;(2)“海燕号”业务收入及采购单据大量缺失的原因和相关收入的真实性;(3)“海燕号”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性、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大连兴强、东港富润、大连港铭是发行人主要代工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供货。上述代工厂毛利率较低,净利润为负。报告期内,大连兴强存在向发行人员工支付大额款项的情形,合计 7,276.44 万元;东港富润在收到发行人款项后存在大额取现情形;大连港铭的资产来源于发行人子公司,且其实控人系该子公司原生产经理,大连港铭未提供资金流水。请发行人说明:(1)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等情形;(2)相关采购的真实性、采购金额的准确性;(3)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的规定。请保荐人说明核查程序的完备性,取得证据的充分性,核查结论的严谨性。
(二)苏州维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板块:创业板
发审会上关注的与内控有关的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多次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同期,发行人自身通过民间借贷、向员工借款等方式进行资金周转。请发行人说明:(1)实际控制人是否仍存在大额到期债务未清偿的情形;(2)防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板块:深交所主板
发审会上关注的与内控有关的问题:
发行人因存在“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被禁止3年内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事项产生的具体原因,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相关整改措施及有效性;(2)禁止公司3年内参加军队釆购活动是否对发行人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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